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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7-10-18 17:00:57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赣州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97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61104号),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突出打好现代物流产业攻坚战,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突出打好“六大攻坚战”,全力加快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提供坚实的物流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制度法规,建立健全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提升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和物流效率,有效解决物流成本高问题,加快建成比较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着力形成定位明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市县互通、通达全国的物流服务网络。

20162018年,重点推进项目54个,总投资225.36亿元。其中,2016年新建项目18个,续建项目8个;2017年新建项目16个;2018年新建项目12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物流项目建设,突出基础设施创新。

1.建设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依托我市完善的集疏运交通枢纽,构建一批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重点推进赣州综合物流园区、兴国综合物流园区、石城县物流中心、寻乌县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7年〕

2.建设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重点推进赣州综合商贸物流园区、赣州华东国际商贸物流城、瑞金商贸物流园区、中国中部商贸物流城、中国赣州南部商贸物流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引导贸易广场、龙都商城、水果大市场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向物流园区集聚。〔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7年〕

3.建设多式联运型物流园区。依托赣州现有铁路编组站优势,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铁路物流基地,重点推进赣州铁路国际集装箱货运站场、赣州南康公路运输甩挂中心、赣州铁路物流基地、定南公路港、赣县海铁物流中心、兴国陆港经济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

4.建设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围绕我市“两城两谷一带”等重点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产业配套物流。重点推进南康城市物流配送中心、江西红土地物流园、于都县鸿顺物流中心、龙南县综合物流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

5.建设城乡配送型物流中心。依托我市快速发展的电商产业,在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地区建成一批电子商务配送中心,重点推进大余县电子商务物流园、安远农资连锁配送中心、龙南电商产业园配送中心、赣州邮政包裹快递处理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中国邮政赣州分公司、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

6.建设国际服务型物流中心。根据赣州口岸建设“一核两翼”空间布局,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依托各类口岸和综合交通枢纽,重点推进赣州港多式联运物流园、赣州综合保税区物流园、龙南保税物流中心、瑞金陆路口岸作业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18年〕

7.建设专业服务型物流中心。依托我市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推进赣州冷链物流中心、赣州铭宸蔬菜冷链物流中心、中国供销赣南脐橙交易中心、汇仁药业宁都配送中心、江西省氟盐化工产业基地综合物流园、赣州旅游商品配送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

8.构建枢纽型立体物流通道。建设内外衔接、通江达海的综合物流通道,以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强化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为重点,推进以主要公路枢纽、赣州黄金机场、铁路枢纽和赣江内河航运枢纽为依托的货运枢纽建设,加强物流园区与综合交通体系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公铁联运、公水联运、铁水联运、铁海联运、货运班列、甩挂运输、巡回取货等先进运输模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间:2018年〕

9.建设赣州国际邮件互换局。依托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赣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将赣州打造成江西省国际邮件中转中心,缩短国际包裹的出口时限,促进我市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赣州海关、中国邮政赣州分公司,完成时间:2018年〕

(二)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突出运行效率创新。

10.以PPP模式建设赣州智慧供应链公共信息平台。通过政府支持,采取PPP方式,引进社会资本,依托行业管理部门,在航空、铁路、公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保险、公安等领域,加快建设信息交换共享的综合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在冷链、医药、钢材、粮食、煤炭等行业,建设完善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的专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展跨部门联网试点工作,实现智能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完成时间:2018年〕

11.建设赣州智慧物流配送网络。在全市创建5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园区、培育1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打造100个智慧物流配送示范服务站、1000个始末端配送网点。推动配送效率提高20%,仓储管理效率提高2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12.建设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物流仓库和专业仓库,推广使用标准化托盘、自动化搬运装卸工具,推进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选择示范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企业、城市配送中心开展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在物流园区推广集装化用具,推行快件自动装卸设备,建设快件处理、信息、安检、检验检疫等综合性设施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13.建立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社会物流统计标准,明确物流统计指标,健全统计制度,加强物流统计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组织企业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测算、整理、提供物流统计信息。建立我市物流业景气指数(LPI)调查制度,形成年报与定期报表相结合的物流统计调查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完成时间:2017年〕

(三)推动专业物流领域发展,突出运行模式创新。

14.推进物流产业集群发展。引导物流业围绕交通枢纽、大型商品集散地和特色产业基地集聚发展,提高物流产业规模效应。推进物流业与工业、农业、商贸业、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全面培育南康家具、赣南脐橙、城市配送、钨和稀土物流、商贸物流、三南综合物流、东部综合物流等7个物流产业集群,重点打造赣南脐橙、南康家具、城市配送3个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并纳入市级层面推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果业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7年〕

15.引进全国知名企业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黄金机场,加快赣州空港物流中心规划建设;依托赣江—长江黄金水道,推进赣州港水西物流中心落地启动,发展载货汽车滚装运输、铁水联运等运输方式。引进全国名企入驻赣州发展公铁联运、陆空联运、铁水联运,稳定开行赣州至厦门、深圳铁海联运货运班列,实现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双向开行。规划建设国际集装箱提还箱点,推动进境木材等产品多口岸直通。优化物流枢纽设施布局,推动战略性节点建设,争取纳入国家级相关规划。〔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试点(园区)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16.全力开展口岸直通。以赣州铁路口岸获批全国内陆首个国检监管试验区和内陆第8个对外开放口岸两个“国字号”平台为契机,全力推行进口货物全直通、出口货物全直放通关模式。通过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省一点,推进现代物流业态的实现省一点,推进进口货物全直通、出口货物全直放通关模式省一点,优化现行补贴机制和适当增加补贴省一点的“五个一点”综合配套措施,逐步实现“同价到港同价起运”,使我市企业能与沿海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全球竞争、与沿海一样同步享受全球低成本资源,同步享有拓展出口市场的低成本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办、市财政局、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完成时间:2018年〕

17.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引进全国知名企业发展甩挂运输,并鼓励物流企业强强联合,推进联盟甩挂、接驳甩挂等新模式,构建多点的、网络化的甩挂运输服务体系,支持甩挂运输企业购置箱式化、轻量化、专业化运输设备,引进模块化汽车列车组,实现社会化“互甩互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18.发展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大力支持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支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产品重要流通节点加大冷链设施投入,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和食品冷链专业物流领域获得创新突破发展,形成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实际运行创新成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农工部(农办)、市农粮局、市果业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19.建设城乡配送“绿色通道”。规范城市配送运力投放和便利通行措施,完善投放标准、规模和计划,合理规划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段,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有条件的路段推行港湾式路边停车卸货作业模式和快速卸货技术,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停靠有关的交通标志、标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完成时间:2018年〕

20.构建城市配送“绿色车队”。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和通行管理,统一车辆标识,鼓励总质量4.5吨以下(不含4.5吨)的新能源货运汽车作为城乡配送主力军,允许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纳入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车等小型运输工具合法合规实施终端配送作业,在全市实现新能源货运汽车、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合法终端配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21.建设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站点四级网络,加强社区末端配送设施建设,推广共同配送、“网订店取(送)”等创新模式。实施城市末端配送网点规划建设,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新建配送服务站点,鼓励商业网点、便利店、社区物管等利用自有设施发展末端配送,解决“最后一百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18年〕

22.建设农村电商物流站点。大力推进县城超市和配送中心以及乡镇、村连锁农家店等流通网络建设,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物流配送中心,每个中心镇建成一个标准化物流配送服务站和镇、村连锁农家店或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中国邮政赣州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四)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突出协作创新。

23.完善物流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物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消除地方保护,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强对物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公平和充分的市场竞争,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间:2017年〕

24.建设物流业信用体系。依托江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积极发挥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社会征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物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入库。运用交通、运管、路政、工商、税务、银行、保险、司法等信用信息,推动我市物流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根据信用评价实行分类监管,构建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激励守信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加强物流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质监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7年〕

(五)加快物流企业培育,突出发展动力创新。

25培育一批国家标准A级物流企业。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完善物流业相关管理政策,支持市县加快培育国家标准A级物流企业并新增20家,促进物流行业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和引导一批A级物流企业开展质押监管和担保存货试点,拓展金融业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物流协会,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26. 培育一批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释放物流需求。提高物流企业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发挥好物流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27.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培育一批联动企业,推动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机关和学校等管理部门,以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28. 培育一批农产品及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出台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对冷链物流企业用电、冷链运输车及冷链设备设施购置进行补贴,对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现同价,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农产品及食品冷链物流企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农粮局、市果业局,试点企业:自主申报,完成时间:2018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推进和经验总结推广,推进物流管理体制等各项创新任务,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

1. 出台《赣州市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重要文件,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社会物流运行效率,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

2.加大财政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现代物流投入机制。加强北上对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我市物流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增加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比例,用于重点物流项目扶持、配送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引进等。

3.构建产业基金。充分发挥我市现有产业基金作用,加大基金对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企业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挥融资租赁的作用,鼓励物流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解决大型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等的融资问题。拓宽物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物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示范物流园区及入驻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

5.落实用地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优先布局物流发展用地和物流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和省、市物流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及省预留用地计划,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并将土地纳入储备优先予以保障,依法供应物流用地。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闲置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允许物流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生产性物流用地(具有物资批发、零售等市场交易功能的用地除外)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降低物流企业用地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项目监管

强化物流项目管理,加强对物流项目规划、立项、建设全过程进行备案、监督、管理和评价工作。依法取得使用权的物流项目用地,必须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严格督查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项目(2016-2018年)


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项目(2016-2018年)